大麻,CBD和商标
2021-02-02 07:02:02|341|起点商标网
美国各州和联邦法律在2019年继续推动大麻产业的发展。在过去的十年中,我们看到了2018年《农业法案》的各种联邦实施;伊利诺伊州成为将大麻合法化的第11个州;众议院通过了大麻银行法案;大麻的非精神活性物质大麻二酚(CBD)席卷了健康市场。因此,2019年也迎来了商标法的进一步发展,使大麻和CBD品牌的保护和执行成为业内人士的主要差异化因素。
USPTO考试指南1-19
根据联邦法律,在商业中使用商标必须合法,这是根据《美国商标法》进行联邦注册的基础。因此,由于大麻仍然是联邦受控物质法(CSA)规定的附表I受控物质,因此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仍必须拒绝列出基于大麻的商品或服务的美国联邦商标申请。但是,随着2018年《农业法案》的通过,联邦政府从CSA的大麻定义中删除了“大麻”,从而从管制物质清单中删除了含有0.3%THC或以下的合格CBD。为遵守法律,美国专商局于2019年5月2日发布了最新指南(即( 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指南1-19),涉及对与CBD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列出的商标申请进行审查。
根据更新后的指南,某些其他与CBD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仍将导致商标申请遭到美国专商局的非法使用拒绝,因为其他联邦法律(例如《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仍被禁止含有添加的CBD的食品或膳食补充剂。但是,指定不属于FDCA禁令的商品或相关服务的商标申请,例如注入CBD的护肤产品,化妆品和其他不可食用的主题,可能会被USPTO 批准进行联邦商标注册。
过去的鬼魂
随着基于大麻的产品和服务的商标保护和强制执行选项随着适用的州和联邦法规的不断发展,2019年的一些商标纠纷提醒人们提起诉讼历史禁止反言的重要性,以及较旧的商标保护策略如何阻碍未来的执法工作。
在 Woodstock Ventures LC等中。诉Woodstock Roots LLC案,联邦法官裁定,Woodstock Root的美国联邦商标注册商品被认定为“吸烟者的物品”,不能用来阻止Woodstock音乐节的同名公司销售WOODSTOCK品牌的大麻产品,因为Woodstock Roots具有仅通过明确声明其烟民的物品不会被用于吸食大麻来确保其在美国的早期商标注册。
在今年晚些时候,在 Kiva Health Brands Inc.诉Kiva Brands Inc.案中,联邦法官裁定,加利福尼亚的食用食品公司不能主张在加利福尼亚州享有的在先普通法商标权,以捍卫自己免受联邦商标侵权的侵害据称,由于该公司的大麻产品在联邦法律下仍然是非法的。
2020年及以后
尽管未来一年联邦大麻合法化可能不会很重要,但我们希望看到有关与大麻行业相关的联邦保护和法规相互影响的进一步澄清。同时,该领域的品牌所有者将继续在州和联邦一级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和执法策略,以利用辅助产品和服务中的商标注册,普通法权利和商标权来发展其品牌和业务。
USPTO考试指南1-19
根据联邦法律,在商业中使用商标必须合法,这是根据《美国商标法》进行联邦注册的基础。因此,由于大麻仍然是联邦受控物质法(CSA)规定的附表I受控物质,因此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仍必须拒绝列出基于大麻的商品或服务的美国联邦商标申请。但是,随着2018年《农业法案》的通过,联邦政府从CSA的大麻定义中删除了“大麻”,从而从管制物质清单中删除了含有0.3%THC或以下的合格CBD。为遵守法律,美国专商局于2019年5月2日发布了最新指南(即( 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指南1-19),涉及对与CBD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列出的商标申请进行审查。
根据更新后的指南,某些其他与CBD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仍将导致商标申请遭到美国专商局的非法使用拒绝,因为其他联邦法律(例如《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仍被禁止含有添加的CBD的食品或膳食补充剂。但是,指定不属于FDCA禁令的商品或相关服务的商标申请,例如注入CBD的护肤产品,化妆品和其他不可食用的主题,可能会被USPTO 批准进行联邦商标注册。
过去的鬼魂
随着基于大麻的产品和服务的商标保护和强制执行选项随着适用的州和联邦法规的不断发展,2019年的一些商标纠纷提醒人们提起诉讼历史禁止反言的重要性,以及较旧的商标保护策略如何阻碍未来的执法工作。
在 Woodstock Ventures LC等中。诉Woodstock Roots LLC案,联邦法官裁定,Woodstock Root的美国联邦商标注册商品被认定为“吸烟者的物品”,不能用来阻止Woodstock音乐节的同名公司销售WOODSTOCK品牌的大麻产品,因为Woodstock Roots具有仅通过明确声明其烟民的物品不会被用于吸食大麻来确保其在美国的早期商标注册。
在今年晚些时候,在 Kiva Health Brands Inc.诉Kiva Brands Inc.案中,联邦法官裁定,加利福尼亚的食用食品公司不能主张在加利福尼亚州享有的在先普通法商标权,以捍卫自己免受联邦商标侵权的侵害据称,由于该公司的大麻产品在联邦法律下仍然是非法的。
2020年及以后
尽管未来一年联邦大麻合法化可能不会很重要,但我们希望看到有关与大麻行业相关的联邦保护和法规相互影响的进一步澄清。同时,该领域的品牌所有者将继续在州和联邦一级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和执法策略,以利用辅助产品和服务中的商标注册,普通法权利和商标权来发展其品牌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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