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撤销一酒业公司注册“王者荣耀”商标
2021-02-01 10:02:36|209|起点商标网
来源:潇湘晨报
因核准贵州一家酒业公司将“王者荣耀”注册为商标,腾讯公司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6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结此案,认定酒企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了游戏《王者荣耀》的在先权利,判令国家知产局撤销被诉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起案件可以追溯到两年前。2018年6月19日,腾讯公司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8379954“王者荣耀”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当时国家知产局以诉争商标与腾讯公司注册申请的第18126671号“王者荣耀”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未侵犯腾讯著作权为由,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后来腾讯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将国家知产局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贵州问渠成裕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原告腾讯公司认为,《王者荣耀》游戏是其自2015年10月起开始运营一款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游戏。腾讯曾与麦当劳、可口可乐等企业合作将“王者荣耀”用在酒精饮料、餐饮等领域,这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领域关系密切。
腾讯还主张,诉争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恶意,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意图,损害了原告对游戏《王者荣耀》的作品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利。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今年3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审理此案。国家知产局认为,“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且两个商标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的申请日为2015年11月19日,与《王者荣耀》上线相距不到一个月。百度搜索引擎数据显示,这款游戏在上线之初的搜索点击量和关注度较高,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这是腾讯投入大量劳动和资本所获得的。并且,腾讯已举证证明与一些企业合作开发了多种饮料等周边产品,“王者荣耀”作品名称的知名度所及的范围能够覆盖到日常生活领域。
而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第33类“果酒(含酒精)、白酒、葡萄酒”等商品亦为日常生活领域的商品,该类商品受众与游戏受众的重合度较高,所以将其作为商标注册及使用在白酒等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这款白酒与腾讯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指出,《王者荣耀》游戏的上线日期早于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日。贵州问渠成裕公司理应知晓这款游戏,故注册诉争商标难谓善意,而且还连续注册了多个带有“王者荣耀”“王者”或“荣耀”字样的商标,其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据此可以看出第三人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具有主观恶意。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损害了腾讯的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指出,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因核准贵州一家酒业公司将“王者荣耀”注册为商标,腾讯公司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6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结此案,认定酒企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了游戏《王者荣耀》的在先权利,判令国家知产局撤销被诉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起案件可以追溯到两年前。2018年6月19日,腾讯公司对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8379954“王者荣耀”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当时国家知产局以诉争商标与腾讯公司注册申请的第18126671号“王者荣耀”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未侵犯腾讯著作权为由,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后来腾讯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将国家知产局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贵州问渠成裕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原告腾讯公司认为,《王者荣耀》游戏是其自2015年10月起开始运营一款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游戏。腾讯曾与麦当劳、可口可乐等企业合作将“王者荣耀”用在酒精饮料、餐饮等领域,这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领域关系密切。
腾讯还主张,诉争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恶意,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意图,损害了原告对游戏《王者荣耀》的作品名称所享有的在先权利。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今年3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开庭审理此案。国家知产局认为,“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且两个商标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的申请日为2015年11月19日,与《王者荣耀》上线相距不到一个月。百度搜索引擎数据显示,这款游戏在上线之初的搜索点击量和关注度较高,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这是腾讯投入大量劳动和资本所获得的。并且,腾讯已举证证明与一些企业合作开发了多种饮料等周边产品,“王者荣耀”作品名称的知名度所及的范围能够覆盖到日常生活领域。
而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第33类“果酒(含酒精)、白酒、葡萄酒”等商品亦为日常生活领域的商品,该类商品受众与游戏受众的重合度较高,所以将其作为商标注册及使用在白酒等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这款白酒与腾讯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指出,《王者荣耀》游戏的上线日期早于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日。贵州问渠成裕公司理应知晓这款游戏,故注册诉争商标难谓善意,而且还连续注册了多个带有“王者荣耀”“王者”或“荣耀”字样的商标,其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据此可以看出第三人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具有主观恶意。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损害了腾讯的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指出,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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