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目前有与COVID-19相关的最后期限减免期,但不要延迟新商标的申请
2021-01-31 14:01:53|291|起点商标网
正如我们在3月17日报道的那样,加拿大商标局(CIPO)宣布,将3月16日至3月31日之间的商标截止日期自动延长至2020年4月1日。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业务要等到下个月在加拿大暂停。正如我们先前报告中指出的那样,CIPO仍处于开放状态,因此迅速申请新商标与以往一样重要。时间对于通过CIPO提交的新国际(马德里)申请尤为重要;在这个动荡的时刻,审慎的品牌所有者及其律师将希望确保对其国际申请进行认真管理。
加拿大的新国家(国内)申请
及时提交仍然很重要-品牌所有者总是有兴趣在合理的可能范围内尽快提交商标申请,以获取提早提交日期。在当前的期限减免期内,将继续授予新的申请日期。因此,尽早提交而不是推迟提交的最佳实践(以避免被提交日期更早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所干扰)现在与以往一样适用。
优先期限如何?-对于当前处于优先权期限内的商标(基于在另一个国家的较早申请同一商标的商标),品牌所有者应继续在合理的可能范围内尽快并在原始优先权期限内提交加拿大(国家)申请。能够。但是,如果由于COVID-19而无法实现,CIPO的截止期限减免公告意味着,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提交申请时,3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优先权提交截止日期将延长至2020年4月1日。
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提交时,不可抗力的时间延长 —品牌所有者及其律师还应注意,对于优先权提交截止日期在当前期限减免期之后下降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未能提交,仍然有可能挽回错过的优先权截止期限在加拿大(国家)准时申请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上帝的作为”),申请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47条要求追溯延长时间,并且CIPO将疾病爆发视为可能的不可抗力事件。但是,时间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最大可能的延长时间是七(7)天。
通过CIPO提交的新国际(马德里)申请
所有马德里申请人都应谨慎行事-当希望在多个国家/地区保护其商标的品牌所有者通过CIPO提交国际(马德里)申请时,将触发两个月的诉讼CIPO处理(认证)申请并将其转发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窗口。如果在此窗口内转发申请,则通常将国际注册日期视为通过CIPO提交国际申请的日期。(出于上述相同的原因,国际注册日期越早越好。)但是,如果WIPO在两个月的时间范围之外收到申请,则国际注册日期将较晚(通常为该日期)。 WIPO实际上收到了申请。
在最近几个月中,CIPO一直在迅速(在几天之内)处理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的国际申请。但是,国际申请中的问题可能导致必须解决的“认证前违规行为”,这可能会延迟将申请转发给WIPO。现在,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令人担忧,因为CIPO警告说COVID-19可能会导致“所有CIPO服务的重大延误”。以下最佳做法将帮助那些在此困难时期内提交国际申请的人:
仔细准备并进行监控。首先,应仔细准备新的国际申请(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收到“认证前不规范”的机会),然后在提交申请后密切监视(以防止出现行政延迟的小故障)。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会阻碍CIPO在两个月的窗口内进行认证和转发国际申请的努力,并且COVID-19会放大这种情况发生的风险。
尽可能在优先权期间提早归档。其次,对于由于在先申请的国家/国内申请(通常是基础(基础)加拿大申请)而在其优先权期内的商标,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早在其优先权期内提起针对这些商标的国际申请。这是因为,要成功主张优先权,国际注册日期必须落在优先权期限内,并且COVID-19增加了干扰这一危险的风险。请考虑以下情形:
(1)3月1日提交的加拿大基本(国家/国内)申请(优先权提交截止日期:9月1日);(2)马德里申请在优先权初期4月1日通过CIPO提交(WIPO收据应在两个月内:6月1日);(3)违规行为以及与COVID-19相关的延误使国际申请无法转发至WIPO,直到7月1日(在6月1日结束的两个月窗口之后),导致国际注册日期为7月1日(而不是4月) 1,否则将是国际注册日期)。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有延迟,申请人的3月1日的优先权要求仍将保留,因为国际注册日期(7月1日)仍在优先权提交截止日期(9月1日)之前。相比之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是否在优先权期限结束时(例如8月1日)提交了马德里申请,同样的延误导致国际注册日期晚于正常的国际注册日期(例如11月1日而不是8月1日)。优先权要求将会丢失-这不受CIPO在加拿大授予的最后期限减免的影响。
通过在线系统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时,请特别小心-对于未通过在线系统提交的国际申请,失去优先权的风险最大。尽管尚不为人所知,但至少有一种情况当前无法使用在线系统通过CIPO提交国际申请:出于技术原因,在线系统目前无法满足以下条件的国际申请:(i)申请人是法人实体;和(ii)申请人要求享有基于加拿大国籍或在加拿大的住所的申请权。CIPO愿意通过传真接受此类申请(如果以马德里体系的正式纸质表格提交)。但是,鉴于可能发生与COVID-19相关的延误,因此现在存在严重的风险,即CIPO无法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证明并转发通过传真提交的WIPO申请。因此,将需要尽可能仔细地监视和管理此类应用程序。在商标处于优先权期的情况下,国际申请应尽早在优先权期提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业务要等到下个月在加拿大暂停。正如我们先前报告中指出的那样,CIPO仍处于开放状态,因此迅速申请新商标与以往一样重要。时间对于通过CIPO提交的新国际(马德里)申请尤为重要;在这个动荡的时刻,审慎的品牌所有者及其律师将希望确保对其国际申请进行认真管理。
加拿大的新国家(国内)申请
及时提交仍然很重要-品牌所有者总是有兴趣在合理的可能范围内尽快提交商标申请,以获取提早提交日期。在当前的期限减免期内,将继续授予新的申请日期。因此,尽早提交而不是推迟提交的最佳实践(以避免被提交日期更早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所干扰)现在与以往一样适用。
优先期限如何?-对于当前处于优先权期限内的商标(基于在另一个国家的较早申请同一商标的商标),品牌所有者应继续在合理的可能范围内尽快并在原始优先权期限内提交加拿大(国家)申请。能够。但是,如果由于COVID-19而无法实现,CIPO的截止期限减免公告意味着,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提交申请时,3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优先权提交截止日期将延长至2020年4月1日。
在加拿大全国范围内提交时,不可抗力的时间延长 —品牌所有者及其律师还应注意,对于优先权提交截止日期在当前期限减免期之后下降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未能提交,仍然有可能挽回错过的优先权截止期限在加拿大(国家)准时申请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上帝的作为”),申请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47条要求追溯延长时间,并且CIPO将疾病爆发视为可能的不可抗力事件。但是,时间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最大可能的延长时间是七(7)天。
通过CIPO提交的新国际(马德里)申请
所有马德里申请人都应谨慎行事-当希望在多个国家/地区保护其商标的品牌所有者通过CIPO提交国际(马德里)申请时,将触发两个月的诉讼CIPO处理(认证)申请并将其转发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窗口。如果在此窗口内转发申请,则通常将国际注册日期视为通过CIPO提交国际申请的日期。(出于上述相同的原因,国际注册日期越早越好。)但是,如果WIPO在两个月的时间范围之外收到申请,则国际注册日期将较晚(通常为该日期)。 WIPO实际上收到了申请。
在最近几个月中,CIPO一直在迅速(在几天之内)处理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的国际申请。但是,国际申请中的问题可能导致必须解决的“认证前违规行为”,这可能会延迟将申请转发给WIPO。现在,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令人担忧,因为CIPO警告说COVID-19可能会导致“所有CIPO服务的重大延误”。以下最佳做法将帮助那些在此困难时期内提交国际申请的人:
仔细准备并进行监控。首先,应仔细准备新的国际申请(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收到“认证前不规范”的机会),然后在提交申请后密切监视(以防止出现行政延迟的小故障)。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会阻碍CIPO在两个月的窗口内进行认证和转发国际申请的努力,并且COVID-19会放大这种情况发生的风险。
尽可能在优先权期间提早归档。其次,对于由于在先申请的国家/国内申请(通常是基础(基础)加拿大申请)而在其优先权期内的商标,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早在其优先权期内提起针对这些商标的国际申请。这是因为,要成功主张优先权,国际注册日期必须落在优先权期限内,并且COVID-19增加了干扰这一危险的风险。请考虑以下情形:
(1)3月1日提交的加拿大基本(国家/国内)申请(优先权提交截止日期:9月1日);(2)马德里申请在优先权初期4月1日通过CIPO提交(WIPO收据应在两个月内:6月1日);(3)违规行为以及与COVID-19相关的延误使国际申请无法转发至WIPO,直到7月1日(在6月1日结束的两个月窗口之后),导致国际注册日期为7月1日(而不是4月) 1,否则将是国际注册日期)。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有延迟,申请人的3月1日的优先权要求仍将保留,因为国际注册日期(7月1日)仍在优先权提交截止日期(9月1日)之前。相比之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是否在优先权期限结束时(例如8月1日)提交了马德里申请,同样的延误导致国际注册日期晚于正常的国际注册日期(例如11月1日而不是8月1日)。优先权要求将会丢失-这不受CIPO在加拿大授予的最后期限减免的影响。
通过在线系统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时,请特别小心-对于未通过在线系统提交的国际申请,失去优先权的风险最大。尽管尚不为人所知,但至少有一种情况当前无法使用在线系统通过CIPO提交国际申请:出于技术原因,在线系统目前无法满足以下条件的国际申请:(i)申请人是法人实体;和(ii)申请人要求享有基于加拿大国籍或在加拿大的住所的申请权。CIPO愿意通过传真接受此类申请(如果以马德里体系的正式纸质表格提交)。但是,鉴于可能发生与COVID-19相关的延误,因此现在存在严重的风险,即CIPO无法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证明并转发通过传真提交的WIPO申请。因此,将需要尽可能仔细地监视和管理此类应用程序。在商标处于优先权期的情况下,国际申请应尽早在优先权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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