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产业的主要知识产权摘要
2021-01-31 10:01:56|375|起点商标网
1.专利申请量迅速增加
美国专利商标的专利申请数量办公室(“ PTO”)与大麻合法化的兴起直接相关。根据数据分析公司Magic Number的说法,PTO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发布了近250项与大麻相关的专利,比前七年的总和还多。这些申请涵盖了一系列发明,包括医学治疗和药物组合物,栽培技术,蒸发器,以及与大麻融合的产品,例如牙膏,咖啡豆和酒精饮料。随着专利申请的增加,大麻特有的现有技术的数量也在增加。那些有兴趣在大麻工业中获得专利保护的人不应落后于他们的同行,也不要等到现有技术领域完全发展起来。提早存档至关重要。
2。根据联邦法律,大麻仍然是非法的
尽管专利申请量不断增加,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根据联邦《管制物质法》,加工和分配大麻仍然是非法的。最近的学术文章认为,由于违法,联邦法院不应受理大多数大麻专利侵权诉讼。尽管如此,一些法院还是根据案情允许这些案件进行审理。United Cannabis Corporation诉Pure Hemp Collective Inc.案是涉及大麻专利的第一项联邦法院审判。特别地,有争议的专利涉及从植物材料(例如,包括THC的液体大麻素配方)中提取药物活性成分。原告对竞争对手的CBD产品制造商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在2019年4月,法官通过驳回原告的配方不符合专利资格的论点,裁定支持联合大麻公司。尽管在此案中大麻的法律地位不成问题,但重要的是要记住大麻在联邦一级尚未合法化,而且联邦判例法仍在发展中。
3.外观设计专利可以是知识产权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是大麻领域中一种有价值的保护形式,通常是实用程序保护的一个很好的选择。虽然总体上颁发的专利中有10%是外观设计专利,但与大麻相关的申请中只有不到百分之一被指定为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更快,更便宜。对于快速发展和/或注重成本的公司,尤其是对于寿命周期短的产品,这可能是理想的。外观设计专利对于涵盖众所周知的与大麻相关的产品(例如蒸发器)的装饰方面特别有价值,可以阻止大规模复制。企业主应考虑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其产品中可能扮演的角色。
4. 商标申请量同样在增加
自11个月前国会批准《 2018年农业法案》以来,每月大约有110份新的与大麻相关的联邦商标申请。除其他外,《农业法案》将《大麻》从《受控物质法》中的受控物质清单中删除。此项删除为联邦商标注册提供了一条途径,其中涵盖了大麻中所含某些商品和服务的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3%。但是,由于其非法,所有其他与大麻有关的产品目前均不具备商标保护的资格。即,商标法要求与特定商标有关的商品必须在商业中合法出售或转让。考虑到州与联邦法律之间对大麻的紧张关系,为了提供一定的灵活性,商标申请人应使用商品和服务的宽泛措词提交申请,这可以使申请人根据需要缩小商标范围,以获取商标注册。要在联邦一级注册与大麻有关的商标,应准备与大麻有关的业务争辩说,与该商标有关的商品或服务根据《受控物质法》不是非法的。此外,商标某些州可能会提供与大麻有关的产品和服务的注册。尽管州注册不提供全国范围的保护,但公司应考虑与联邦商标附带文件一起申请州商标保护。公司应考虑在大麻合法化的州提出申请。
5.美国以外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根据《大麻商业日报》的报道,截至2018年,已有30多个国家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使大麻合法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指出,自1978年以来,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已经提出了约10,246项与大麻有关的申请,其中6,137项是在2008年之后提出的。因此,上述关于国内大麻保护的趋势和建议也同样涉及到大麻的相关问题。国际舞台。同样,公司还应考虑在大麻合法化的国家/地区申请外国商标。特别是,大多数外国在商标方面遵循先申请规则。因此,重要的是尽早考虑外国商标申请。
闭幕
随着大麻相关专利和商标申请的急剧增加,公司需要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其在这个快速增长的行业中的创新。对于大麻相关专利,尽管法律前景不确定,但鉴于现有技术领域的起步,提早申请可能会出乎意料地取得成功。对于与大麻有关的商标,公司应确保与该商标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不受《受控物质法》的约束。公司还应该继续逐个州和逐个国家地监视发展情况。鉴于趋势,预计合法化将继续扩大到其他司法管辖区。
美国专利商标的专利申请数量办公室(“ PTO”)与大麻合法化的兴起直接相关。根据数据分析公司Magic Number的说法,PTO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发布了近250项与大麻相关的专利,比前七年的总和还多。这些申请涵盖了一系列发明,包括医学治疗和药物组合物,栽培技术,蒸发器,以及与大麻融合的产品,例如牙膏,咖啡豆和酒精饮料。随着专利申请的增加,大麻特有的现有技术的数量也在增加。那些有兴趣在大麻工业中获得专利保护的人不应落后于他们的同行,也不要等到现有技术领域完全发展起来。提早存档至关重要。
2。根据联邦法律,大麻仍然是非法的
尽管专利申请量不断增加,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根据联邦《管制物质法》,加工和分配大麻仍然是非法的。最近的学术文章认为,由于违法,联邦法院不应受理大多数大麻专利侵权诉讼。尽管如此,一些法院还是根据案情允许这些案件进行审理。United Cannabis Corporation诉Pure Hemp Collective Inc.案是涉及大麻专利的第一项联邦法院审判。特别地,有争议的专利涉及从植物材料(例如,包括THC的液体大麻素配方)中提取药物活性成分。原告对竞争对手的CBD产品制造商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在2019年4月,法官通过驳回原告的配方不符合专利资格的论点,裁定支持联合大麻公司。尽管在此案中大麻的法律地位不成问题,但重要的是要记住大麻在联邦一级尚未合法化,而且联邦判例法仍在发展中。
3.外观设计专利可以是知识产权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是大麻领域中一种有价值的保护形式,通常是实用程序保护的一个很好的选择。虽然总体上颁发的专利中有10%是外观设计专利,但与大麻相关的申请中只有不到百分之一被指定为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更快,更便宜。对于快速发展和/或注重成本的公司,尤其是对于寿命周期短的产品,这可能是理想的。外观设计专利对于涵盖众所周知的与大麻相关的产品(例如蒸发器)的装饰方面特别有价值,可以阻止大规模复制。企业主应考虑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其产品中可能扮演的角色。
4. 商标申请量同样在增加
自11个月前国会批准《 2018年农业法案》以来,每月大约有110份新的与大麻相关的联邦商标申请。除其他外,《农业法案》将《大麻》从《受控物质法》中的受控物质清单中删除。此项删除为联邦商标注册提供了一条途径,其中涵盖了大麻中所含某些商品和服务的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3%。但是,由于其非法,所有其他与大麻有关的产品目前均不具备商标保护的资格。即,商标法要求与特定商标有关的商品必须在商业中合法出售或转让。考虑到州与联邦法律之间对大麻的紧张关系,为了提供一定的灵活性,商标申请人应使用商品和服务的宽泛措词提交申请,这可以使申请人根据需要缩小商标范围,以获取商标注册。要在联邦一级注册与大麻有关的商标,应准备与大麻有关的业务争辩说,与该商标有关的商品或服务根据《受控物质法》不是非法的。此外,商标某些州可能会提供与大麻有关的产品和服务的注册。尽管州注册不提供全国范围的保护,但公司应考虑与联邦商标附带文件一起申请州商标保护。公司应考虑在大麻合法化的州提出申请。
5.美国以外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根据《大麻商业日报》的报道,截至2018年,已有30多个国家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使大麻合法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指出,自1978年以来,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已经提出了约10,246项与大麻有关的申请,其中6,137项是在2008年之后提出的。因此,上述关于国内大麻保护的趋势和建议也同样涉及到大麻的相关问题。国际舞台。同样,公司还应考虑在大麻合法化的国家/地区申请外国商标。特别是,大多数外国在商标方面遵循先申请规则。因此,重要的是尽早考虑外国商标申请。
闭幕
随着大麻相关专利和商标申请的急剧增加,公司需要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其在这个快速增长的行业中的创新。对于大麻相关专利,尽管法律前景不确定,但鉴于现有技术领域的起步,提早申请可能会出乎意料地取得成功。对于与大麻有关的商标,公司应确保与该商标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不受《受控物质法》的约束。公司还应该继续逐个州和逐个国家地监视发展情况。鉴于趋势,预计合法化将继续扩大到其他司法管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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