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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之各方努力推动第三次修法

2021-11-16 12:11:39|217|起点商标网

著作权法之各方努力推动第三次修法,《著作权法》颁布实施,对规范、鼓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传播、版权保护、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就和起点商标一起来看看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

著作权法之各方努力推动第三次修法:

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多新问题、新挑战《著作权法》虽然经过两次修改,但很多条款依然相对滞后。2010 年第二次修法完成以来,社会各界关于修改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

2011年7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成立了《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式启动。这次修法的指导原则是解决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利用利益平衡原则,妥善处理好创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平衡,妥善处理好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并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受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起草了三个专家建议稿。国家版权局随后起草了《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共88条)、分别于2012年3月和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组织了多场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实地走访多家单位,广泛释法,征求各方建议。2012年12月,,国家版权局向团务院呈送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共八章90 条)。2014年6日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国家版权局和原国务院法制办根据意见修改后,重新报送国务院。

2017年5月至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著作权法》执法检查。这是《著作权法》自1990年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就(著作权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分赴北京、上海等5省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天津、河北等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著作权法实施情祝进行检查。201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著作权祛》实施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更加严格的著作权保护,抓紧修改著作权法。

201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国家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国务院法制办并人司法部;中宣部对外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我国版权行政管理工作得到空前加强。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司法部将修改后的送审稿定向发给中央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人民团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有关专家学者征求意见。这期间,有关部门门多次组织《著作权法》修改研讨会。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快著作权法修改完善,加快在著作权等

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刑事打击力度。

“两办”发文之后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率先邀请文著协在5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人民团体和有关专家召开了小范围的若作权法修改座谈会,专门研讨如何在(著作权法)修改时贯彻落实“两办”文件精神。绝大多数代表积极支持引入惩罚性赔偿原则,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 500 万元,同时强化著作权行政执法。《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自此开始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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